开联通商户注册协议

 

开联通商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或称“用户”)与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联通”或“我们”)共同签署。

 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请于注册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与用户的权益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免除、减轻开联通责任的条款;以上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的形式进行提示。请用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不再进行下一步或停止注册程序。

一、账户注册

(一)用户应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机构。若用户不具备前述条件,应立即停止注册和使用账户。

(二)若您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您的不当注册行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开联通服务。

用户应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使用账户,并依注册要求提供用户的正确、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下称注册信息),用户不得冒用或妨碍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注册使用账户。用户有义务维护和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确保其持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担因用户的注册信息缺失、陈旧或不真实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客户具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开联通有权暂停或终止为用户提供任何服务。

开联通有权通过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机构验证用户的注册信息,以便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二、账户服务和使用

(一)用户知悉,本协议中所述账户仅限于用户向开联通申请开通支付服务时提供入网审核资料使用,开联通不对用户提供收集入网审核资料之外的服务。如用户入网审核资料通过审核,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开联通支付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为准。

)您的账户和密码由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您须对您的开联通账户和密码保密。您需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

(三)对黑客行为、计算机或手机病毒、或因您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盗用、篡改的或丢失,或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您个人资料的泄露,或您因其他非开联通网站原因造成的损失,开联通不承担责任。

(四)如发现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和密码,您应立即通知开联通;开联通将协助您冻结账户、更改密码或进行其他安全设置;您理解开联通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开联通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您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隐私信息保护

(一)隐私信息指用户在注册账户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用户使用账户上传的入网资料信息用户信息的处理方式,请您完整阅读 《隐私政策》

(二)开联通会根据需要,按照所提供的不同服务类别向用户收集不同的身份信息。所需要收集的内容都会在相关页面上明示。开联通将保证对用户的隐私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防止用户的隐私信息泄露或被盗用。

)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业务监管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的调查外,开联通不得在履行本协议的需要以外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

开联通仅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使本公司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有这些安全措施,但在现有技术发展下开联通不保证这些信息的绝对安全。

四、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注册信息如手机设备、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资料,因用户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等保管不当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开联通或其他主体造成的损失。

(二)用户有义务正确使用账户,账户仅限用户使用,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也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账户使用。若因上述情况或不当使用造成损失的,开联通不承担相关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有义务合理合法的使用账户,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得对账户使用过程中的任何计算机数据进行拦截、破解、篡改或对账户服务系统进行非正常的登录。用户不得利用开联通所提供的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否则开联通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用户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开联通或其他方受损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 违反依法律或本协议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4.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其他违禁物;
5.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 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7.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8. 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交易;
9. 进行与用户或交易对方宣称的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10.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11.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开联通系统、资料之行为;
12.其他违法行为或开联通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四)在发生任何涉嫌违法交易时,用户有义务根据司法机关、银行及开联通的要求提供涉嫌违法交易的相关证明。

五、开联通的权利与义务

(一)开联通有义务承担账户系统稳定运行的责任,向用户提供本协议所约定之各项服务。对支付系统的信息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及时性负责。

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开联通除有权采取删除信息、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的措施,并有权冻结或注销您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

六、知识产权

(一)开联通所有电子及其他形式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程序、著作、表格、图片、档案、资料、信函等均由开联通拥有知识产权。

(二)非经开联通书面同意,用户除使用账户功能需要外,不得复制、篡改、传播、发行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七、免责声明

(一)开联通因第三方支付行业存在固有行业风险,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二)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联通不对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开联通在此提示,您在使用开联通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开联通的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开联通不对您使用开联通服务的用途和目的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您使用开联通服务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八、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一)开联通的网站可能因为下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无法正常运行的,开联通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3、经提前公告或通知的,开联通在短时间内的系统维护。

九、协议修改

用户理解开联通有权在必要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通过公司官网公布最新的协议,无需另行单独通知。若更新通知中未约定生效时间,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用户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十、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和解释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涉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之争议,均由开联通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以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用户注册帐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向用户送达关于开联通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开联通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用户已经接受并同意,并对用户产生约束力。若用户不接受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开联通,否则视为已经接受。

十二、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条款与用户和开联通另行签署的书面电子支付服务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则以书面协议条款为准。